全面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制定的。
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均适用此规定。
其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用人单位还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并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它旨在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根据宪法制定。
该法包括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法律责任等九章,共九十八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2年10月30日通过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劳动、财产、婚姻、救济等方面享有合法权益,同时国家、社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组织和个人都有责任保障妇女的权益。
我国一直致力于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保障的工作,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不断加强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为妇女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